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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转发】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(高教通知〔2025〕6号)
发布时间:2025-04-25 发布者: 浏览次数:

各系(部、院)、学生处、招生就业处、教务处:

为掌握本学期教学工作开展情况,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促进教学管理水平及教学质量稳步提升,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,定于第1011教学周组织期中教学检查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查时间

2025428日—59

二、检查内容

(一)教师授课情况

1.课前教学准备情况

1)检查教师按时到课情况,是否提前10分钟进入教学场所,做好多媒体教学授课准备。

2)检查教师携带教学材料情况,包括课程教学大纲、教学进度计划表、教材、教案、多媒体课件、学生名单等。

2.教学进度执行情况

随机抽查课程的实际教学进度与课程教学大纲、教学进度计划表是否一致。

3.课堂组织管理情况

检查教师是否严格管理课堂,对于学生就座不合理(就座分散不集中、前排就座率偏低)以及学生看手机、睡觉等情况及时干预,是否有效组织课堂、注重与学生互动交流。

(二)学生学习状况

1.检查学生出勤情况,学生是否提前10分钟进入教室,是否携带教材、记录本等做好上课准备。

2.检查学生课堂表现情况,学生是否相对靠前、集中就座,学生抬头率、课堂参与度等情况。

(三)教学设施及卫生情况

重点检查教室桌椅、多媒体设备运行以及教室内外卫生情况等。

(四)其他

1.领导干部听课

期中教学检查期间,除已完成本学期听课任务领导干部外,职能部门、教辅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至少听课1次,教学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至少听课2次。

2.师生座谈会

学校和各教学单位均要组织召开教师、学生座谈会,重点关注学生对教学条件、教学水平、教学管理、课堂教学效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,以及教师对师资队伍建设、教学条件、专业结构与设置、人才培养方案、教学水平、教学质量、质量监控、教学改革、学生学习情况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。

除上述主要检查内容外,教学单位还应关注本学期实验教学、实习实训、课程设计、毕业设计(论文)等实践教学环节教学任务执行情况,同时关注基层组织教研活动开展情况等。

三、检查方式

采取教学单位自查、学校抽查与教学单位交流反馈相结合的方式,以教学单位自查为主。

(一)教学单位自查

各教学单位成立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,制定教学检查工作方案,明确检查的主要内容及重点,通过召开师生座谈会、组织听课、检查教学资料等方式开展检查工作,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、制定改进措施、推动持续改进。

(二)学校检查

学校将组成检查组进行随机抽查,通过查阅教学资料、听课巡课、座谈等形式全方位了解教学现状。

(三)教学单位交流反馈

检查工作结束后,各教学单位应针对自查和学校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,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并及时组织落实,第12教学周期间要做到能改尽改。教学副主任要做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交流反馈准备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(暂定第13教学周)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1.各教学单位成立以主任(院长)为组长的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本单位期中教学检查工作。

2.检查组组长牵头召开专题会议,结合本单位实际,做好动员部署,制定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,围绕检查及调研情况形成本单位意见。

3.各教学单位要做好检查工作记录,并填写《2025年春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记录表》(本单位留存)(参加附件)。同时,对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,认真撰写期中教学检查报告,包括但不限于检查工作组织情况、发现的问题、整改措施及成效等。期中教学检查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(主任签字、盖章)于516日报送高教研究中心教学质量监控科。

4.高教研究中心将对期中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,并适时组织期中教学检查情况交流反馈会。

高教研究中心邮箱:hbsdzljk@163.com

联系人:杨海娇,郗艳梅;电话:7587039


高教研究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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