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实验、实训室安全管理要实行岗位责任制,做到人人有责,确保实验、实训室安全。
二、学生必须在实验、实训指导教师的指导下,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、实训。严防在实验、实训操作中发生机、电,人身事故。
三、保持实验、实训室内环境整洁和清洁卫生,严禁乱扔废弃物品,保持通道畅通。
四、实验、实训室内严禁吸烟,或动用明火,防止火灾发生。
五、严禁使用漏电或故障教学仪器。
六、禁止将易燃,易爆,易腐蚀,放射性及其它危险品带进实验、实训室,严防火灾事故发生。
七、实验、实训人员,任课教师和学生做到人人懂得防火常识;人人会使用灭火器;(灭火器应放在明显容易操作的地方)人人会报警(火警119;安稳处7587110)一旦发生火情,要积极扑救。
八、实验、实训工作完毕后,实验、实验室工作人员要检查仪器设备和工具,将实验、实训设备整理复位。切断总电源,关闭门窗。
九、对违反上述规定并造成事故者,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或经济赔偿,直至追究刑事责任。
电力工程系
2017.9.25